2010年1月5日,随着镇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这起因家庭琐事诱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划上一个句号,同时也挽救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2009年10月3日下午,家住镇平县贾宋镇的蔺老汉,因看不惯儿媳对孙女严厉的管教,与儿媳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蔺老汉上前用手猛搧儿媳的右耳部致其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该损伤已构成轻伤。蔺老汉于2009年11月5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日被逮捕。2009年12月24日,镇平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负责承办该案的法官在审理中得知,蔺老汉一家比较和睦,老汉性格较为倔强。就在蔺老汉入狱后,老汉的儿子因不满媳妇将其父告到公安机关,向镇平县法院贾宋法庭提起离婚申请。蔺老汉的儿媳得知丈夫提出离婚申请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各种费用3万元。至此和睦家庭步入破裂境地。法官一方面通知贾宋法庭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一方面做蔺老汉儿子、儿媳的工作,将他们通知到法院与蔺老汉见面,从天理、国法、人情对他们进行解释,使蔺老汉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儿媳赔礼道歉取得儿媳的谅解。法官又耐心做其儿子的工作,使其认识到父亲及媳妇对后代的教育,本质是好的,只是方法欠妥。最终使全家人取得共识,即为了后代,不能使孩子失去父母任何一方。经教育,蔺老汉的儿子撤回离婚起诉,儿媳撤回赔偿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蔺老汉的故意伤害案系家庭纠纷引起,犯罪情节轻微,遂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