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来临之际,镇平县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全体干警在清明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1、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本部门干警严格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2、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干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3、本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和各级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严格规范个人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4、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查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