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依法拘留六名扰乱法庭秩序人员

发布时间:2016-02-18 15:24:16


    2月17日,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扰乱法庭秩序事件,裴某阳、裴某营等六人因在卢医法庭院内使用暴力方式强行将案件当事人苏某某带离法庭,并哄闹法庭,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镇平法院依法对六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2月17日上午,镇平县法院卢医法庭在法庭院内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苏某某与被告裴某阳离婚纠纷一案,被告裴某阳的父亲裴某营及亲友裴某勤、裴某伟、郭某华、张某华等多人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裴某营指使裴某勤、郭某华等人,采取暴力拉扯方式,强行将苏某某从卢医法庭院内抬出。卢医法庭三名干警及时上前制止,并劝说当事人冷静处理,但因对方人数众多,未能有效制止他们的暴力行为。裴某勤、郭某华等人强行将苏某某抬到事先准备好的车辆上,拉到卢医镇何营村裴某营之母家中,由裴某伟等人看管,限制苏某某的人身自由。

    事件发生后,卢医法庭庭长李智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情况。镇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伟听取汇报后,立即安排部署,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党组成员王延晓、徐鸿鸣带领法院干警,前往卢医镇何营村解救苏某某,依法处置该事件。法院干警将苏某某解救出来,并及时控制了事件参与人员裴某阳、裴某营、裴某勤、裴某伟、郭某华、张某华六人。

    裴某阳、裴某营等六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视法庭秩序,在法庭内使用暴力方式强行将案件当事人苏某某带离法庭,不听法庭干警制止,并哄闹法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审判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镇平法院在核对监控视频,对事件参与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后,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裴某阳、裴某营、裴某勤、裴某伟、郭某华、张某华六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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