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巨额集资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5-09-02 09:48:47


  80后青年潘某集资诈骗2700万,被害人多达三十余名,其中还包括被告人岳父、兄妹等。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一时间在镇平流言四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潘某集资诈骗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已经由镇平县公安局扣押、查封的涉案财物,由镇平县公安局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另外继续追缴赃款、赃物发还被害人。 

   经庭审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潘某以做生意为名,采取入股分红、高息等为诱饵,向不特定的对象非法集资。获取资金后,潘某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用于前期集资的还本付息及购买豪车、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共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达2700万元。 

   通过这一案件暴露出社会上许多乱象,法官警示公民在选择投资渠道时一定要科学、理性,选择合法、可靠的投资理财渠道,千万不要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分红、利息所诱惑。你看中的是高额的利息回报,犯罪分子盯住的可是你的全部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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