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把卷宗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卷宗评查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法院通过办案法官、业务庭自查自纠,全院集中业务庭庭长集中交流评查,审判管理办公室监督评查的方法使案件卷宗质量得到提高。并通过卷宗促使办案程序规范,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取得良好效果。
审判管理办公室要求各业务庭按月及时报送当月的案件卷宗接受评查,同时要求各业务庭在报送前增强责任心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尽量减少卷宗装订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共同努力提高案件卷宗质量。
法院定期集中业务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开展卷宗交流评查,以提高全院卷宗质量为核心,不掩盖不回避问题,敢于面对缺点,改正错误。共性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个性问题引以为戒。虚心向卷宗工作做得好的法官学习,力争使全院的案件卷宗质量得到提高。
最关键是加强纸质卷宗和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的监控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抽样核查的方法核对案件卷宗内容与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输入数据是否一致,发现卷宗内容和信息录入不一致的在评查通报中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关人员和单位的量化考核分。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改正。这样以来防止案件承办人规避审判管理系统监督,防止系统外运转案件以及违反审判程序办案的发生。办案法官强化了依照审判程序办案的意识,促使案件审判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镇平县法院通过严格的卷宗评查制度,使案件卷宗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确保审判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