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上午,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镇平县人民法院全体228名陪审员参加了座谈会。
镇平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鸿鸣宣读了《镇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以及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新当选陪审员的文件。
镇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明理首先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各位人民陪审员多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接着向他们介绍了镇平法院的发展状况和2014年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并总结了2014年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基础上,他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人民陪审员是是法院的编外的“法官”。在座的人民陪审员来全县的自各行各业,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和生活圈有着较好的人脉和威望。希望大家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司法审判的规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司法业务能力,发挥自身优势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