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切工作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12 09:21:21


    镇平县人民法院树立一切工作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的管理理念,立足工作实际,把是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判、是否有利于提高审判质效、是否有利于推进审判工作进度、是否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这四项原则定为检验日常工作的标准,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并开展日常工作,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力地推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首先做到人、财、物的分配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对业务部门的人、财、物的投入,采购车辆、办公设备、优先考虑审判、执行部门,尤其是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通过努力,建成了信息化一体办公,改善了审判、执行部门法官的办公条件,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法院坚持优秀的法官必须出现在审判岗位上的工作分配原则,安排业务熟练、政治可靠、精力充沛的法官到审判、执行岗位工作,为办好案件,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转换管理模式,把管理思想转化为服务意识。院内各综合部门转换思想,开展工作过程中提倡监督管理与服务协调相结合,协助业务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减少强硬的监管型、处罚型的通报,多开展温馨提示类的服务,定期协助推进工作,辅助业务部门提高审判质效,完成辅助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简化办事程序,削减简化会议,不必要的会议不开,能以文件传达的内容不再开会传达。节省出时间和精力来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和学习。法院还努力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积极配合,探索新型合议庭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传统报刊媒体,门户网站、案件庭审视频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微博、微信等手段加大审判工作公开,建立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机制。加大了涉民生案件、食品安全案件、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宣传工作,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范围,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镇平县人民法院用“一切工作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的理念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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