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4-08-22 09:59:06



    8月19日至20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报请镇平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批准,召开19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第八督导组组长何海涛参加了第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院班子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和评议。

    为了让每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都有班子成员参加,19个党支部分两天进行。会议召开前,该院充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院活动办专门制定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并报县委活动办审核把关。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进行谈心,支部委员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党支部书记撰写支部班子及其个人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其他支委成员和党员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党支部书记撰写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重点是“六写出”:支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遵守党纪情况,对照焦裕禄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四风”突出问题,岗位履职履责服务群众情况,上级党组织安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每名党员的发言提纲重点是“五说到”:参加学习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按时缴纳党费情况,工作履职尽责完成情况,是否有“四风”问题和违法违纪情况。

    各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首先由县委督导组或参会的院班子成员提要求,其次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每名党员分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批评,逐个进行自我批评,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每名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开展批评时,原则上每名支委对其他支委提批评意见不少于两条,每名党员对所在支部其他党员提批评意见不少于1条。

    所有党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后,督导组或参会的院班子成员对会议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指导性意见。随后,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进行总结,就如何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会议结束后,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内容包括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

    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通过自评和互评,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解决工作、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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