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法律文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按时准确地送达法律文书,是及时通知当事人,推进审判进度的重要程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员流动性日益频繁,信息传播方式日益多元化,对法院文书送达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镇平县人民法院转变作风,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采取多种措施推行人性化的送达方式,受到当事人和律师的好评。
首先,在立案阶段开通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发送短信,告知案件立案情况,转交业务庭时间、承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他们免去来回奔波之苦,及时了解案件进度。
其次,规范办案法官送达文书行为,要求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送达法律文书。定期开展法官业务讨论,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送达难、难送达的情况讨论解决方案,并制定出可操作性的送达文书指导意见。
另外针对传真、法院专递这些送达方式大量使用的情况,法院开创了“非正式送达与正式送达”相结合的办法。例如某外地保险公司在本院被起诉,办案法官会按照保险单上的保险公司名称,通过运营商查号服务查到理赔电话,辗转联系到负责诉讼的律师或者法务人员。通过与直接负责诉讼的工作人员沟通后,拟定合适的开庭时间,即为“非正式送达”。一切沟通到位后再通过传真、邮件、邮寄等方式送达正式的文书。而以往的做法是定好开庭时间直接按保单地址把文书邮寄过去,到期直接开庭,经常出现送达不准确,开庭时被告缺席的情况。通过推行新的工作方法后,大大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法院还坚持开庭前三天电话联系的做法,开庭前再次与当事人、家属或律师确认,防止出现因对方记忆或理解错误,延误开庭的情况,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则及时调整开庭时间。
通过一系列的改进,推行法律文书人性化送达,使办案法官们一改旧式的傲慢,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从当事人、律师的立场出发,提高服务意识,拉近了与他们的关系,同时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