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4-05-13 08:42:02


   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是法院审判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受社会关注程度高,是法院审判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镇平县人民法院从执行刑事诉讼法入手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使刑事案件做到程序公正,从而保证审判公正。审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审判庭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法庭公正中立的审判下,让控、辩双方形成公平的对抗,保证被告人的权利。给予辩护律师阅卷调查极大便利,使辩护做到有的放矢。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坚决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当庭接受法官和控辩双方的盘问,必要时安排专家出庭帮助法官。从而把错误的鉴定意见排除在法庭之外,让正确的鉴定意见成为定案依据,使司法鉴定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防止错误的鉴定意见左右法官的判断,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坚决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在诉讼中明确告知被告人有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被告人及律师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法庭及时展开调查核实,使非法获取的证据也无法作为定案依据。这样以来对侦查和公诉部门行成压力,从而促使在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和批捕阶段依法行使权力,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产生。    

法院内部不断加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监督。严格执行合议庭制度合议庭成员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发挥合议庭集体智慧,防止部分独断。法院审判疑难案件时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审判委员会发挥正确的指导作用,对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作出正确的指示,保证法官和合议庭独立审判的权利。    

加强审判公开制度,能符合公开审判的案件坚决公开审理,敞开法庭的大门让更多的人走进法庭旁听。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和文书上网工作,所有符合公开条件的刑事案件的庭审视频和判决书一律在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让庭审全过程和判决结果展示在广大网民面前,并及时回复网民的提问。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和监督,并对庭审过程录音录像永久保存。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体现了法院公正审判的自信心,也消除了群众的合理怀疑,实现了阳光司法。    

镇平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保证了刑事审判工作程序公正,促进了案件审判实体公正,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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