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平县法院立案庭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流动办公、巡回立案,走出办公室,打破立案窗口的束缚,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镇平县法院立案庭坚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群众路线。摒弃以往坐办公室、守窗口,坐等律师或当事人来立案,审查资料,案件一立了之,转审判庭办理的工作模式。法官走出办公室,面向群众,实行巡回立案。立案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场的案件要求原告到场,对于确有特殊情况当事人,法官亲自上门拜访调查,确认诉讼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杜绝了虚假诉讼和讼棍掮客诉讼。印发诉讼风险告知书,并详细向当事人解释相关内容,让当事人明白打官司是怎么回事,对诉讼风险有所了解。有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预调解,或委托其他社会组织进行调解,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
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对于确系生活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保证所有困难群众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积极能动地发挥诉讼保全的作用,及时受理,快速行动,不辞劳碌,及时保全必要的财产,防止别有用心的被告人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追究。为案件后期审判、调解及执行提供有力保障,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得到保护。
通过转换角色调整工作方法,把办公场所拓展到群众中去,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纠正了当事人错误或者偏执的法制理念,消除了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畏惧、猜疑、隔阂、对立,做好了法院的前台,树立好了司法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