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召开民事法官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2-11 12:29:42



    2014年2月10日下午,镇平县法院召开民事法官业务座谈会。座谈会由法院分管民事业务的副院长和党组成员召集,民事业务庭干警们共同沟通交流,总结上一年度法院在民事案件审判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力争在新的一年提高民事审判的质效和绩效。

镇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明理也参加了座谈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过去的2013年度镇平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975件,审结1664件,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法官必须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作出的判决要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法官如果把案件审不明,判不好,判决明显存在容易引起合理怀疑的瑕疵,当事人就会怀疑我们的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就会严重损坏法院的外部形象。开展业务座谈会要少讲成绩,多从主观查摆问题,解决问题。法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理解法律的原则、立法精神,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

座谈过程中,分管民事业务的党组成员王延晓与在座的民事业务干警们就如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大家就庭审前准备工作、证据认定与排除、卷宗装订、裁判文书规范、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办案信息录入等一系列审判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为在新的一年实现民事审判质效、绩效双提高形成了一致的意见。

镇平法院开展专项业务座谈会,集中分析以往办案中常见的错误,有效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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