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春节前拿到拖欠的工资,今年可以安心过年了,谢谢法官!”2014年1月27日,5名农民工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拖欠的工资款后激动地说。
2011年,胡某、牛某等5人跟随杨某从事建筑工作。工作一年后,经结算,杨某支付5人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分别给5人出具了欠条,承诺三个月内支付。承诺的期限过后,经多次催要,杨某仍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5人无奈,拿着欠条将杨某告上法庭,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款。
镇平县法院针对本案5名农民工讨薪的实际情况,考虑到临近年底,为他们开辟了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并建议5人申请支付令,快速审理。该院依法审查后迅速受理了5名农民工的讨薪支付令,支付令到期后,杨某未提出异议。案件立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干警迅速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紧急查封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杨某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