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

发布时间:2014-01-17 12:45:27


2013年镇平县法院顺利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34名,加上原有的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64名。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好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有效地参与审判工作,发挥好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责任。镇平县法院采取措施,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年伊始,镇平县法院创新管理制度,科学地开展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激励。安排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由法院政治处专门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并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做好陪审员管理,及时沟通好业务庭和人民陪审员的沟通联络工作。

陪审员办公室对人民陪审员建立专门的考核制度。要求陪审员妥善处理好家庭生活、本职工作和参与案件陪审的关系,无特殊情况不得推拖或拒绝陪审。要求人民陪审员在陪审案件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禁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或者违反审判纪律。对于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给予一定的处理,直至报请县人大给予免职处分。对于工作尽职尽责的陪审员评选出先进个人,在年终予以表彰。

另外还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专家库,按照职业,根据当地实际把从事医生、审计、会计、土木建筑、宝玉石经营等职业的人民陪审员纳入专家库。同时做好与各个业务庭的沟通工作,遇到复杂案件,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商业纠纷、建筑施工等复杂疑难案件优先从专家库中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在案件审理、调解、司法鉴定阶段都能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长,为案件公正公开审理,科学公正判决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

通过科学的管理,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流程,使他们对案件审理有了科学的认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专业和特长,最大化地发挥他们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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