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是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真实地记录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更为实行审判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镇平县域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院档案的数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为了提高法院档案质量、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法院的整体工作,镇平法院不断强化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全面的发展。
首先,该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亲任组长。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局、上级法院档案处的监督和检查。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对全院各业务庭、科室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将档案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议事日程,在研究审判业务和检查、总结工作时,档案工作同步进行 。
其次,严格贯彻《档案法实施办法》,保密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以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规定,不断提高全院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科学严谨的日常档案管理制度和守则,教育广大干警,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执行。科学地管理好档案,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防止和消除损坏档案的各种不利因素,维护档案的绝对安全,全面推动档案管理工作。
另外,挑选熟悉法院档案专业、热爱档案工作的同志参与档案管理,并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发挥档案管理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刻苦钻研档案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档案,了解和研究借阅者的需要,积极提供方便。教育档案管理员主动热情,态度和蔼,文明接待,礼貌待人。为档案归档、借阅、保存做好服务。各个业务庭、科室也形成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制度,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档案室工作,做到卷宗、档案按期归档。
该院还加大对档案室的硬件投入,扩大档案仓库面积,建设了一个300平米的大型档案馆,采购档案柜、消防等设备。定期对档案的防潮、消防等隐患进行排查。
通过一系列管理和改进,档案库的档案排列整齐,索引清晰,保存了自1952年建院以来的完整档案。形成了档案管理、档案使用、档案研究等多为一体的档案管理体系,多年来未出现档案丢失及泄密的重大事故,该院档案室多次被上级部门授予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