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它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一份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科学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
在裁判文书起草、校对、审批、打印、送达等过程中往往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裁判文书存在大大小小错误。有的出现错别字、缺字少字、标点使用不规范或者语法错误等显得不严谨,也会让当事人觉得审判工作不严肃、不认真。还有的印错相关要素,或者形成严重歧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许多存在问题的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对社会公开,影响裁判文书规定义务的履行,严重影响法院的形象。当发现这些错误后一般由法院送达补正裁定来变更相关的错误,浪费了部分司法资源。针对以往的失误,镇平县法院不断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监控,规范裁判文书,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
该院对裁判文书从起草、校对、审批、送达各个环节实行责任制,形成明确的分工,强化个人责任意识。加大裁判文书校对工作力度,同一份裁判文书须由三人以上进行校对,确保查找出裁判文书草稿中存在的所有瑕疵,送达人在送达之前再对裁判文书做最后一次审查,确保万无一失。各业务庭庭长全面负责本庭裁判文书质量监管,本庭所有的裁判文书必须经庭长校对、核准、审批。发现错误的已送达裁判文书依据错误程度对相关责任人扣除相应的量化分。
审判管理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监管文书上网,发动全体干警对已公布的裁判文书校对,查找错误,发现错误及时更改,并给相关人员相应的奖惩。
审判管理办公室还把裁判文书评查作为案卷评查工作的把重之重,每月的庭长集中评查卷宗以审查和评选裁判文书为中心工作。当月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模板印发给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通过以上措施,镇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质量得到了提高,裁定补正裁判文书的情况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