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三项措施强化督查树形象

发布时间:2013-07-03 09:29:57


  在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中,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立足本院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督查,促进司法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率,树立司法形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确保工作开展。抽调精兵强将,配齐配强督查工作力量,把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的同志选配到督查工作岗位,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尽可能提供各种工作便利,创造工作条件。

    二是明察暗访结合,确保全面监督取得实效。通过深入各人民法庭、立案信访大厅、办公室等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警车管理、着装规范、司法礼仪、工作纪律等进行随时检查,力求通过督查对廉政建设、审判纪律、庭审礼仪、司法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镇平法院开展明察暗访十余次,发出6期书面督察通报。

    三是奖励惩罚结合,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对于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处理,对于表现良好的进行奖励。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发出《镇平法院督察通报》,并召开全院工作大会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奖优罚劣。通过督查提高了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了司法作风转变,有效地促进了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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