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实现庭审过程“三同步、两公开”

发布时间:2013-05-15 10:56:43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积极推进实现庭审过程“三同步、两公开”。即在庭审过程中同步录音、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庭审中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通过实现庭审过程“三同步、两公开”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对法官及书记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法官必须提高对庭审工作的驾驭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求书记员熟悉庭审设备,具备快速记录的能力,还要熟悉法律法规做到随时需要随时展示。

    镇平法院积极采购设备,并安装调试到位。立即要求各业务庭快速熟悉设备及工作流程,对书记员进行专业的速录技能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办案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认真阅卷,做到案情熟悉,制定庭审提纲。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和需要展示证据的准备工作,确保庭审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三同步、两公开”工作的监督,要求办案系统录入庭审记录,否则不予报结。

    通过一系列准备工作,完成了人员和设备、系统的磨合。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书记员使用电脑同步完成庭审记录,同步展示在当事人、证人和审判人员面前。证据公开展示更加清晰直观。公开展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当事人明白审判工作有法可依,降低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通过庭审过程“三同步、两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审判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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