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镇平县法院举行仪式,为新增选的10名人民陪审员和政协委派的2名行风观察员颁发证书。
新增选的10名人民陪审员已于5月26日通过镇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这是镇平法院在2005年4月选任14名人民陪审员后的第一次增补。2009年年初,上级法院把2009年确定为调解年后,镇平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领会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意图,分析审判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了法院人民陪审员使用情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在促进法院调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的作用。镇平法院党组决定再增加10名人民陪审员。镇平法院建立了增补人民陪审员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及会同县司法局、县政法委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人大同意确定的名额后,经过向全县发出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经过宣传动员、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筛选、提请任命等环节,10名人民陪审员最终通过了镇平县人大常委会的正式任命。
镇平法院在增选人民陪审员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从而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行风观察员由镇平县政协聘请并委派,目的在于督促法院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
颁发证书后,镇平法院党组领导与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和新委派的行风观察员进行了座谈。镇平法院院长胡明理向陪审员和观察员介绍了镇平法院的基本情况,并提出殷切期望,鼓励大家能够珍惜机会,发挥特长,为法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