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廉政建设保证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2-05-24 09:42:07


落实“十禁止”,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从细节入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全院各项工作开展,为创先争优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在院机关和辖区内各人民法庭设立“廉政灶”。“廉政灶”由各庭室按实际情况自行设立,购置必要的橱具、餐具等,达到卫生、实用、整洁的标准。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统一公车管理和使用,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八小时”外公车使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特殊情况需报经院长同意后统一调度。

三是加强干警廉政培训教育。针对廉政教育的新特点、新情况,围绕全院干警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日”活动,对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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