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赵国安及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被告人王某、蒋某故意伤害纠纷一案的庭审,该案系镇平法院贯彻落实“人大代表百案观摩”活动的第一案。
庭审过程中,从审判长宣布开庭到法庭调查的举证、传递证据、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审判长宣布休庭,人大代表们全过程认真倾听,并从庭审时限、司法礼仪、法官素质、庭审能力、案件处理情况五个方面对庭审过程进行评议。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认真填写了庭审情况评议表,一致认为,庭审开庭准时,审判人员语言规范、举止得体,控制庭审节奏适当,充分展现了法官的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通过旁听案件庭审,人大代表近距离地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实现了面对面的监督。同时,代表们建议,对于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应当庭宣判,庭审时,审判人员尽量使用普通话。另外,拓宽旁听案件的范围,尽量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针对旁听代表提出的建议,镇平法院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以后的旁听案件中予以解决,使“人大代表百案观摩”活动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