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石榴籽”调解暖人心 善意执行促团结

  发布时间:2026-10-26 16:40:37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里,成功让一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以善意文明执行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利益。

    被执行人苏布某某在申请人亚某某处购买了价值40万元的玉石,被执行人支付一部分货款后,还剩余50000元货款未支付,几经催要无果后,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起诉至法院,经镇平县法院调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裁判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镇平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群众的“急难愁盼”,坚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执行干警依照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全面摸查,查控其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积极沟通,希望能促成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还款事宜。

    终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李林森、潘振威组织下来到石佛寺镇天下玉源社区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克服语言沟通障碍,与公安民警一起耐心组织双方沟通,细致释法明理,认真倾听被执行人的现实难处。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筹措10000元支付给申请人,剩余款项每月分期偿还,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同时承诺在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以其摊位玉石评估作价抵偿债务,用实际行动兑现还款承诺。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镇平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严守法律底线,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又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现实困境,不简单机械采取强制措施,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推动执行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接下来,镇平县法院将持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执行办案全过程,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用心化解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为辖区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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