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判后答疑化心结 当场履行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6-09-30 17:27:03


    为做实判后答疑工作,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判决送达后的上诉期内,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判后答疑、风险释明和耐心沟通,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一起玉器包装盒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11月12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口头约定,由李某为张某加工玉器包装盒一批,后双方因交货时间、交货数量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剩余货款,被告当庭提出反诉,要求被告赔偿因延误交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李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和张某的部分反诉请求。但判决送达后,张某对判决结果仍有不解。面对当事人的疑问,承办法官何杨并未简单地将案件移送了事,而是耐心倾听张某诉求,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逐一向张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张某上诉的利弊。同时,承办法官又与李某沟通,分析判决生效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周期风险,引导双方从实质化解纠纷、减轻诉累的角度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背靠背”沟通和风险释明,李某自愿在合法前提下对部分货款作出让步,张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完毕。最终,在法庭见证下,双方当场履行完毕,张某放弃上诉,李某也不再申请执行,纠纷在上诉期内即得到实质性化解。

    从坚持上诉到当场付清,这起纠纷在判决后画上了真正的句号。一直以来,镇平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时,不仅注重依法裁判明辨是非,更注重通过人性化司法举措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让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理念,把释法说理融入审判各环节,把实质解纷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息诉止纷,以司法力量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