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最后一天,在我的调解下,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
2009年10月3日下午,家住镇平县贾宋镇的蔺老汉,因看不惯儿媳对孙女严厉的管教,与儿媳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蔺老汉上前用手猛搧儿媳的右耳部,致其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该损伤已构成轻伤。蔺老汉于2009年11月5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12月24日,镇平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蔺老汉的儿子因不满媳妇状告其父,遂向镇平县法院贾宋法庭提起离婚申请。蔺老汉的儿媳得知丈夫提出离婚申请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3万元。至此,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一下子步入破裂的境地。
接到这起案件后,我详细阅读了卷宗,同时陷入了沉思。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祖孙三代人本应生活得十分融洽,却因为一件琐事濒临崩溃的边缘。我一方面通知贾宋法庭暂缓离婚案件的审理,一方面做蔺老汉儿子、儿媳的工作,通知他们到法院与蔺老汉见面。我从天理、国法、人情对他们进行解释,使蔺老汉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儿媳赔礼道歉取得儿媳的谅解。随后,我又耐心做其儿子的工作。经过教育,蔺老汉的儿子撤回离婚起诉,儿媳也撤回赔偿起诉。
2009年12月31日,在法院的安排下,蔺老汉的儿媳亲自来到县看守所接蔺老汉回家。看着儿媳搀着公公出了看守所,我感到自己所做的工作非常值得,也为这一家人重归于好感到由衷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