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发视频造谣 赔偿损失并道歉!名誉权 “红线”不可碰!

发布时间:2025-07-28 10:03:56



    在信息爆炸的指尖时代,一条短视频可能成为刺伤他人名誉的利刃。7月23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抖音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网络法治课。

    案情聚焦:白帽女子被指为“贼”  谣言扩散难收场

    2025年6月,袁女士平静的生活被一则抖音视频打破。李某发布抖音视频公然指认戴白帽子的袁女士是“贼”,声称其盗窃了自己一只价值12万元的玉镯。尽管警方调查后未认定袁女士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要求李某删除视频,但李某仍在视频评论区持续互动,助推谣言发酵。

    一时间,“白帽女子是贼”的议论持续发酵,袁女士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社会评价骤降,日常直播生意受阻,家庭生活亦受波及,这令让她情绪崩溃,身心俱疲。为捍卫自身清白与尊严,袁女士愤而起诉,要求李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

    法槌落定:侵权必担责   调解促和谐

    经法庭释法教育,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表示愿意对袁女士赔礼道歉并作出赔偿,后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李某须在其原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视频,为袁女士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李某当庭赔偿袁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及律师代理费3000元。

    法官说法:指尖有边界  言行需负责

    网络非法外之地,侵权必究:本案清晰表明,抖音等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李某在无确凿证据情况下发布指控视频,经警方提醒后仍未删除并持续传播,主观过错明显,行为已构成对袁女士名誉权的侵害。

    名誉受损,法律可救济:袁女士的案例警示我们,网络谣言对个人名誉、社会评价乃至经济生活可能造成巨大伤害。法律赋予受害者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案中“公开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正是法律救济的具体体现。

    维权成本可主张,理性维权有保障:法庭调解支持袁女士主张的合理律师费用,体现了法律对权利人维权成本的合理考量,鼓励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调解优势显,案结事了促和谐:本案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既及时维护了袁女士的合法权益,也促使李某认识错误并主动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

    发帖需谨慎,举证是前提:在网络空间发表涉及他人品行的言论,尤其是指控性内容,务必谨慎,确保有充分依据,一时冲动的“随手拍”“随手发”,可能引火烧身。

    遇谣莫恐慌,法律是后盾:若不幸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应注意固定证据,如截图、录屏、保存链接等,及时通过平台投诉、报警或像袁女士一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维权。

    网络连接你我,法治守护安宁。公民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时刻谨记法律边界,以负责任的态度发声,共同维护和谐友善、遵纪守法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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