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攀爬丈夫驾驶的拖拉机过程中,跌下车致死。9月1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5月15日,被告人陈某因琐事与妻子许某发生争执后,陈某驾驶拖拉机离开,许某骑自行车追撵,许某追上陈某驾驶的拖拉机后,弃车攀爬至拖拉机车厢左侧,后又跌入拖拉机左后轮下,致许某左腹部被轧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许某系脾破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陈某与 许某之父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许某之父5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人强行攀爬,应当预见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伤亡,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