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分居长达十年之久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最终以离婚落下帷幕。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周某某于197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2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再加上双方未生育子女,使得两人心结更大。为了能够很好相处,双方抱养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本想这样双方可以安安生生的过日子,但双方的矛盾仍在升级,争吵不断。1999年秋季,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生气后离家出走,长达十余年不回家门。原告在外漂泊度日,被告在家辛苦操劳,双方过着名为夫妻,实为路人的生活。
2011年4月,原告张某某起诉请求离婚。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考虑原告外出多年,未尽到家庭义务,因原告长期外出,被告在家操持家务及抚养小孩,原告应适当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帮助,判决原告给付被告经济帮助款10000元,最终使双方的痛苦婚姻予以解除,判决后双方均无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