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涉企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再发力 成功化解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0 09:23:15




    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购房款的追索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纠纷的焦点。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涉企纠纷诉前调解中心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公正、高效地化解了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展现了我院在创新司法实践和优化调解机制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7月15日上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程送来两面锦旗表示感谢,这不仅是对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的认可,更是对镇平县法院司法为民的肯定。

    案件详情

    李某某与姚某某分别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双方签订了认购协议,约定李某某与姚某某先缴纳首付,剩余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截至起诉之日,李某某与姚某某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多次协商未果,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与姚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及违约金。

    法官调解

    鉴于案件性质及双方的实际需求,我院决定启动诉调衔接机制,采用诉前调解程序,力图以最快捷、成本最低的方式解决争议。在调解过程中,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室调解员韩胜充分发挥专业性和中立性,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纠纷。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我院根据双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与判决书同等的执行力。这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诉讼成本,也体现了司法效率和公正的双重价值。

    典型意义

    两起案件的的成功调解,是我院贯彻落实“诉源治理”和“应调尽调”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我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司法的生动实践。这种“诉前调解+”的模式为房地产交易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也为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搭建了信任的桥梁。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总结经验,持续发挥好涉企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的作用,完善调解机制,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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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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