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剑执行|镇平县法院为胜诉当事人送去夏日“清凉”

发布时间:2023-07-12 17:58:18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涉“营商环境”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6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出发!”随着赵军局长一声令下,48名干警、8辆警车,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兵分多路赶赴各个执行现场,以“利剑”之势向被执行人持续出击!

    执行过程中,针对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某本金及利息103000元及利息。因刘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人李永豪经过提前了解,锁定被执行人居住场所,前往其住所准备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刘某进行拘传,督促其履行判决书所确认的还款义务。看到门前的警车和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刘某听完执行干警的来意后立马表示,自己儿子马上就要订婚,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于是执行干警立马联系申请执行人赵某前往法院与被执行人刘某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以平息。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4人,和解5案,执行到位金额4.8万元。

    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用“真金白银”为胜诉当事人送去夏日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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