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法庭联合辖区镇政府、村委成功调处一起争议较大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4年年初,张某一家与镇平县枣园镇某村某村民小组以口头方式订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该小组将本组40亩土地租赁给张某一家,2014年租金为每亩250元,自2015年起租金为每亩400元。张某一直耕种该土地,从事生产经营,并按时支付租金。可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张某因病突然去世,致使该年租金无法支付。经村小组催要,张某家人支付了2020年的租金。但是,2019年、2021年、2022年三年的土地租金却无法支付。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村民小组将张某妻子及儿子、女儿起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高磊承办该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分析案件争议焦点,认为该案件不单单是土地租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该案件造成的乡村群体矛盾和土地流转问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张某家人沟通,张某家人认为张某已经去世,租金不应当支付,对此,法庭从不同角度向其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对其进行说服和劝导。同时借鉴“枫桥经验”,利用“府院联动”机制进行联动调解,积极联系枣园镇法律调解员和村委干部,多次对案件进行沟通调解。
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上的树木归村小组所有,张某家人不再向村小组支付三年的土地租金,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