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周迅、蒋胜杰驱车来到老庄镇,亲手将5000元执行款交到行动不便、已91岁高龄的姜某手中,受到姜某及其家人的一致称赞。
姜某接到执行干警送来的执行款,布满皱纹的脸上笑开了花。执行人员与老人亲切聊天,宽解老人,叮嘱老人的家人平时要多去养老中心看看老人,要弘扬中华孝道,获得了老人及老人家人的感激及认可。
姜某与丈夫婚后生育一女李甲、三子李乙、李丙、李丁。姜某今年已经91岁高龄,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其丈夫及长子李乙已经去世。自2019年8月起,姜某开始在镇平县某养老中心生活,该中心每月收取生活费1000元。李甲、李丙均支付了相关费用,李丁未支付。因为一直达不成协议,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李丁支付生活费及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判决生效后,李丁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干警周迅承办案件后,经过阅卷发现本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按照院党组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要求,立即启动网上查控程序,冻结了李丁的款项。意识到形势不妙的李丁,赶紧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案款到账后,考虑到姜某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为了治病,最近又搬回了老家居住,姜某既没有银行卡,也不能亲自前来领取,怎么办?为了便民利民,承办人周迅带着执行款来到姜某的现住处,将执行款交给了老人,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在家里就收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