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四项要求推进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0-12-30 17:10:55


为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镇平法院对党支部提出了四项要求,扎实有效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创先争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要求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近期重点工作以及院党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干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理念,贯彻“团结、务实、崇法、清廉”的指导思想,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办案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三是要求各党支部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要求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落实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积极有效开展大走访活动,充分尊重群众,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年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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