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调解 被告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1-04-20 10:23:40


    本报讯 (通讯员王 崇)4月1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当庭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受到当事人称赞。

    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经人介绍认识,后订婚,由于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产生矛盾,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法官李娜经过了解得知,原、被告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被告认为双方在一起生活时间较长,同意适当返还彩礼。李娜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后,多次在原、被告之间协商调解。

    庭审中,看到原、被告态度都有所缓和,李娜抓住有利时机,促成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并达成协议,被告郭某当庭把款项交付给原告李某。

    文章出处:2021年4月14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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