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一次特殊庭审,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20-07-08 10:25:40


    7月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柳泉铺法庭员额法官李世顺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到一个偏远村庄,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几年前,张某在深圳一建筑工地干活时摔伤,脊柱严重受损,双下肢行动不便,被评定为二级残疾。妻子王某曾于2019年6月提起离婚诉讼,当时得知张某行动不便,就到其家中开庭审理,因双方未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判决不准予离婚。经过11个月,王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李法官已经知道张某的情况,案件立案后,便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直接邮寄到张某家中,把开庭地点就定在了张某家中。原定开庭时间是下午三点,李法官两点半提前赶到张某家中,先进行一个庭前调解,听取张某的意见,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李某于三点赶到张某家中,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法官便在张某家的院子里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对这次开庭都很满意,张某特别感谢法官能够上门开庭,充分保障他的诉讼权利,为其参与诉讼提供方便。

    今年以来,镇平县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跨域立案、巡回办案、网上开庭等措施,在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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