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10 10:18:14


 

 

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加深与人民群众联系,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201099,镇平法院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镇平法院专门成立了 “公众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把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通过开展多项活动,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增进对法院工作理解与支持。

一是办公场所开放活动,即院长办公室、审判法庭、调解室、审委会议室、荣誉室及各派出法庭庭长办公室和审判庭当天全面向公众开放。

二是庭审观摩活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观摩信访活动,了解案件法律常识、诉讼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是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法律课堂、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架起公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

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新举措,是增进对法院工作理解与支持的新途径,也是推行审务公开的新平台。通过此项活动,树立了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及时把握群众对法院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司法为民理念,从司法形象入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