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禁止”,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从细节入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在院机关和辖区内各人民法庭设立“廉政灶”。“廉政灶”由各庭室按实际情况自行设立,购置必要的橱具、餐具等,达到卫生、实用、整洁的标准。“廉政灶”的设立,既有效地杜绝了当事人的吃请,又使外出办案归来的干警能吃上干净、卫生、可口的饭菜。“廉政灶”实行一段时间来,经院党组回访调查,人民群众对法院设立“廉政灶”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对法院干警文明执法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统一公车管理和使用,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八小时”外公车使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特殊情况需报经院长同意后统一调度。
三是加强干警廉政培训教育。针对廉政教育的新特点、新情况,围绕全院干警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日”活动,由院纪检组统一安排、统一检查,开展针对性学习,以保证学习效果。通过学习,丰富了干警的廉政知识,对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