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百日提质增效”专项行动。9月27日,早上6时,镇平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已集合完毕,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郭亚海做简短动员讲话后,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个区域。
慑于执行声威,主动履行义务。“陈法官,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就去还钱。”在集中执行活动途中的陈立志接到了被执行人田某的电话。
被执行人田某在申请人宋某处购买化肥,共欠货款12200元。宋某提起诉讼后,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田某当场偿还欠款2200元,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8年6月1日前偿还余款10000元。
因田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陈立志多次与田某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但田某一直推托。在9月27日的集中执行活动中,镇平县法院决定对田某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执行干警到达曲屯镇某村后,田某家大门紧闭,经过敲门喊话,无人应声。在执行干警正赶往其他被执行人处时,田某得知法院出动警车四辆、执行干警十余人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慑于法院的执行声威,田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于当天上午将执行款10000元交至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在今天的专项执行行动中,共带回5人,拘留2人,执结1案,和解3案,执行标的120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