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烈日酷暑下,对位于申请人闫中某门前道路上的一道墙进行强制拆除。
申请人闫中某与被执行人闫俊某因为宅地纠纷,相互多次发生争执。2018年2月,双方在发生纠纷后,闫俊某在闫中某门前的东西通道上建起一道高1.7米、长3.7米的砖墙,将闫中某向西的出路完全堵塞。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责令闫俊某拆除所建在闫中某门前道路上的墙体,但闫俊某在收到执行通知后仍拒不执行,被决定予以司法拘留。
在被拘留期间,闫俊某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拆除墙体。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后,闫俊某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开始进行拆除工作。为加快执行进度,负责维持执行秩序的执行干警用铁锤敲,用铁钎撬,不顾脏累,赤手搬运清理拆除的砖块。
酷热逼人,汗透征衣。经过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墙体被拆除完毕,清理出的砖块也堆放在指定的位置,道路完全恢复畅通。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正是:
垒墙又扒墙,
来回一样忙;
都是乡里乡亲,
何必为难对方;
不妨有点气量;
眼光应当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