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闪电出击擒老赖 执结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16 15:11:44


    “刘某,可算找到你了”安法官说道。看着眼前的执行干警,刘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刚到家,你们就来了,这也太神了”刘某小声嘟囔着。低着头,乖乖跟随执行干警们上了警车来到了镇平县人民法院。

    2014年7月,王某在镇平县安子营某工地干活,后该工地停工。2014年7月底,刘某让王某等人到自己家为自己的房子进行室内粉刷,工钱每日120元,工钱由刘某支付。刘某预先搭好了脚手架,王某在脚手架上工作的过程中,脚手架倒塌,王某摔下受伤。王某受伤后在镇平县人民医院住院96天,刘某支付医疗费32347.46元。王某于2015年9月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二次手术去内固定约需手术费5000元。王某与刘某对所产生的费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刘某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81945.71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刘某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刘某受伤后,不但不能继续挣钱,还需要人照顾。案件承办人安振宇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得知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不是主动履行义务,反而是外出躲避执行。安法官多次做刘某家人的工作,刘某家人一直觉得自己很委屈,就干了一会活,是王某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反而让他们赔那么多钱,他们想不通,拒不履行义务。安法官告诉王某不要泄气,法官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帮助其要回这笔赔偿款。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15日,安法官得到线索,刘某已经悄悄回到家中,安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安子营将刘某堵在了家中,刘某被带回了镇平县人民法院,到了法院刘某不是想尽办法解决问题,反而一再诉说自己的“不幸”。当安法官把拘留决定书放在刘某面前时,刘某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表示会马上还钱,不想在看守所过年。很快刘某凑齐了款项。王某领到这笔赔偿款后,一再对法官表示感谢。该案顺利执结。

    为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镇平县法开辟执行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发放案款”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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