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6时许,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靳云文的现场监督下,被执行人潘占某将三间平房内的物品全部腾空,把房屋交还给申请人潘科某。堂兄弟二人握手言欢,共同对靳云文法官表示感谢。
申请人潘科某与被执行人潘占某系堂兄弟关系,申请人之父生前将位于镇平县石佛寺镇马一店村的一处房产立遗嘱赠与潘占某,之后潘科某与人潘占某对该房产达成协议,约定该房屋的产权归潘科某,但潘占某未将房屋交付潘科某,双方形成诉讼。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决潘占某将三间平房交还潘科某。
因潘占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潘科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靳云文承办该案后,经多次调查,了解到双方的感情仍然可以修复,于是以双方当事人系堂兄弟关系的角度作为切入点,多次找被执行人潘占某谈话,从情、理、法多方面做其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并指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潘占某内心深受触动,主动表示自愿搬出,交还房屋。
看到潘占某自行搬迁的诚意后,潘科某也主动表示自愿给付堂弟潘占某一万元作为其修建的建筑物的补偿。9月5日下午,潘占某将腾退完毕的房屋在靳云文法官的见证下交付给潘科某,堂兄弟二人紧紧握手,正是:兄弟感情在,一笑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