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国家干部,要有个干部的样子,带头守法守纪。你倒好,带头当起了老赖,对判决置若罔闻,把法院的执行工作当作儿戏,让老百姓咋评价呢。”
4月23日上午,在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郭朝群对一直消极逃避执行的某局工作人员曹某进行严肃的批评。
曹某为孟某提供保证担保,由孟某在周某处借款10万元,逾期后因孟某未及时偿还,周某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孟某偿还周某10万元及利息,由曹某承担连带责任。
进入执行程序后,曹某累次保证履行义务,但过后却视承诺为无物,能躲则躲,始终不面对现实。4月23日早晨刚上班,承办法官郭朝群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称曹某出现在县城某处,郭朝群与同志们迅速出击,将曹某传唤至法院进行调查。
面对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曹某仍不执行。经依法批准,镇平县法院决定对曹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于当天上午送镇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