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实行院庭长轮流讲评制度

  发布时间:2010-05-11 09:24:01


为提高全院干警学习积极性,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行院庭长轮流讲评制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轮流讲评”制度主要采取一讲一问两评的方式。一讲,即院长、副院长和各业务庭庭长轮流讲评一专题课。一问,即在讲课时,讲课人不定时就所讲内容对听课人员进行提问,检验听课效果。两评,即讲课结束后,由听课人员对讲课的效果进行打分评价,一个季度一评比,评出优秀讲课人;听课的其他院领导对讲课人的讲课思路、语言运用、讲评深度等方面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提出问题。

讲评制度要求每月集中组织两次,讲评内容主要是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中在办案程度、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选题主要由授课人自己拟定,报院政治处提前三天公示。截止目前,镇平法院已组织讲评活动三次,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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