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镇平县法院执行局7号办公室内,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辛某双手紧握,笑容在他们的脸上绽放。
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镇平县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由辛某支付张某欠款377000元。逾期后因辛某未履行,张某申请执行。
刘江辉副局长承办此案后,多次与在外地务工的辛某电话联系,辛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未继续履行。2月11日中午,刘江辉副局长在执行一庭的配合下,前往南阳,将正在家中吃午饭的辛某传唤到镇平法院。
经过刘江辉副局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辛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先履行部分义务,并作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申请人张某对辛某现在的困难处境表示谅解,同意与辛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名后,紧紧握手,出现了文中开头的温暖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