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诉前调解案结事了 夫妻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7-11-14 09:15:22


    “你好,诉前调解不用交诉讼费,由镇平县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对你们进行调解,要是双方分歧较大的话,你们还可以起诉”立案庭李法官说道。“不用交诉讼费,还有法官进行调解,还有这好事,我同意诉前调解”肖某说道。这是镇平法院方便当事人,有效提高结案率的又一有力举措。

    肖某女、张某男于2000年在一起共同生活,2001年生育一女孩,2005年生育一男孩,双方于2008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肖某以张某近年来经常酗酒,且殴打肖某为由向镇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

    镇平法院本着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立案法官通过审查,认为有可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纠纷的,先不让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而是主动向对方当事人打电话询问清楚案情后进行诉前调解,或把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主持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李法官从父母对孩子的感情入手,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肖某、张某握手言和。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诉前调解工作,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是镇平法院穷尽一切办法提高结案率的又一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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