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逃犯到派出所开证明 被抓获后主动如数履行

发布时间:2017-11-07 15:17:05





    10月16日晚,在浙江嘉兴市跑运输的高某到宾馆住宿,因忘带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开身份证明。派出所的干警在输入高某的身份信息后,愕然发现高某因涉嫌拒执犯罪被通缉在逃,立即将高某依法控制,并与镇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

    得知高某被抓到后,镇平县公安局和镇平县法院立即派出干警前往嘉兴押解高某归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以为逃避执行就能对抗生效判决的高某弄巧成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罚。

    2015年12月17日,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同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镇平县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赔偿刘某31800元。高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镇平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因高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外出逃避执行,长期不到执行机关说明理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人刘某对高某提起刑事自诉,镇平法院经审查予以立案,并依法决定对高某予以逮捕,交付镇平县公安局执行。镇平县公安局对高某进行网上通缉。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高某的家人得知高某被抓获后,第二天就把全部执行款送到了镇平法院。鉴于高某被抓获后能够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在审理时将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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