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郭局长,你局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南阳市公安局梅溪分局抓获,请速派人交接”。郭局长立即指派2名法官前往梅溪分局进行交接,直到下午2点,李某被带回了镇平,送进了镇平县看守所。李某是镇平县人民法院首例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被网络追逃并被抓获的第一人。
李某父子于2014年2月9日至2014年3月20日分四次向渠某夫妻借款18万元,约定月息3分,之后李某父子每月偿还利息至2014年9月份。2015年10月份渠某夫妻向李某追要借款时,李某给渠某夫妻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并愿意用自已所有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到期后,李某父子没有履行还款保证书的承诺,渠某夫妻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父子偿还渠某夫妻借款18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1日始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月利率2%计算)。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在支付3万元后就一直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无果。李某逃避执行的行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办法官就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5月22日镇平法院对李某决定逮捕,并报送镇平县公安局进行网上追逃。7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梅溪分局在一网吧内将李某抓获,并移交给镇平县人民法院。
李某的落网,彰显镇平法院加大对“拒执罪”打击力度的决心与信心。在被逮捕后,李某表示要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以期获得法律的从轻惩处,该案件取得社会宣传效应与案件执行效果的双丰收。甚至其他案件被执行人在获知逮捕信息后,都已经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以免受到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