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镇平县法院采取措施,加强对警车的管理。主要措施是:
一、对驾驶员加强学习。院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省法院制定的“十条禁令”和《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使用警车。
二、对警车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各部门办案或执行公务使用警车,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用车。重大节假日期间用车由值班院长签字批准,同时必须办理本院《重大节假日警车出车证》,没有办理派车单出车的按警车私用处理。
三、加强监督,严格责任。院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用车的一律按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