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镇平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冒雨来到镇平县杨营镇第一时间把赡养费送到闫奶奶手中。闫奶奶握着法官的手一连说了两个想不到:“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把钱要过来了,想不到你们亲自把钱送过来”。
闫奶奶今年年过七旬,含辛茹苦把三个孩子拉扯长大,帮助他们成家立业,年纪大后,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次子刘某,不承担赡养义务。闫奶奶无奈只好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承担赡养义务。镇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每月20日前支付闫奶奶赡养费200元。但刘某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案件又到了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周迅第一时间联系刘某,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希望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刘某一直没有履行。刘某常年在外打工,为确保闫奶奶能顺利拿到赡养费,镇平法院果断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刘某的账户进行网络查扣,顺利把执行款10000元划拨。
闫奶奶年事已高,且下着雨,怎么来拿呢?执行法官随即决定亲自到老人的家中,将执行款送到了闫奶奶手中。此案得到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