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今年的十件实事办好办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参照中院对十件实事分解意见,镇平法院按照十件实事的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对十件实事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和责任领导。院党组要求,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实事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工作分工,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镇平法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真正办好十件实事:
第一、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从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从践行承诺、取信于民的高度,从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今年承诺的十件实事切实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第二、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负责制,把承诺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哪个单位和责任人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就追究哪个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督实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相关责任部门每月及时将情况向院办公室汇总。
第三、加强督查。各责任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既要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又要抓好监督检查,对全院各单位办理实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加强活动情况汇报,院办公室对实事落实情况,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本部门实事落实情况于6月5日、9月5日和12月5日前向院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由院办公室汇总后报中院。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联系方式报院办公室。为推动实事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本院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全院办理十件实事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落实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大力宣传。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承诺办理的实事好事,特别是要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张贴实事的具体内容,让每一位干警都了解本单位承诺的事项,熟悉涉及本部门本岗位所承诺的具体事项和服务标准,让更多群众知道所承诺的具体事项和办理程序,让全社会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理解、参与这项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