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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十载 归案一朝履行

发布时间:2018-04-16 08:44:34


    4月13日, 雨丝濛濛,春寒料峭。下午2时15分,被执行人徐某在执行干警的押送下,走出车站,旋即被带上警车。逃避执行十年的徐某,终于落入法网。

    2005年,徐某因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伤残。2006年,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徐某赔偿王某40841元。徐某提起上诉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7年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向镇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徐某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将法院依法扣押的电脑绣花机3台非法处置,所得价款用于花销。因徐某长期在浙江务工,下落不明,案件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经过执行人员的释明,王某向镇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法律责任。镇平法院审查立案后,依法决定对徐某逮捕,并交付镇平县公安局执行。镇平县公安局将徐某列为逃犯,上网进行追逃。

    杭州铁路公安处湖州站派出所民警经过信息研判,照片比对,确定徐某居住在湖州市织里镇某处,并于2018年4月9日将徐某抓捕归案。徐某在4月13日下午被押解回镇平后,其在郑州的家人当即携款返回,并于当天下午与申请人王某协商,履行了全部义务,取得了王某的谅解。至此,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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